第三章:队员
2017-08-23 15:24 中国足球协会
1、场上队员人数
一场比赛由两队参加,每队最多可有11名上场队员,其中1名必须为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场上队员人数少于7人,则比赛不得开始或继续。
如果某队因1名或多名场上队员故意离开比赛场地,而造成队员人数少于7人,则裁判员不必停止比赛,可掌握有利继续比赛,但随后比赛停止时,如果某队场上队员人数仍不足7人,则比赛不得恢复。
如果竞赛规程规定,在比赛开始前必须提交所有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名单,而一队以不足11名上场队员的情况开始比赛,则只有在提交名单内的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可在到达赛场后参加比赛。
2、替换人数
正式赛事
由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或国家足球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中,每场比赛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补队员。
竞赛规程必须明确可提名的替补队员人数,从3名到最多不超过12名。
其他比赛
在国家A队之间的比赛中,每队最多可使用6名替补队员。
其他所有比赛,遵从如下规定即可增加替换人数:
•双方球队就替换人数上限达成一致。
•比赛开始前告知裁判员。
如果赛前未告知裁判员,双方球队未达成一致,则每队最多可使用6名替补队员。
返场替换(已替换下场的队员重新上场机会)
返场替换仅允许在最低级别的足球比赛中使用(草根/娱乐),前提是得到国家足球协会的同意。
3、替换程序
替补队员名单必须在赛前向裁判员提交,任何未在此阶段提交名单的替补队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
替换队员替换场上队员时,必须遵从如下规定:
•替换前必须通知裁判员。
•被替换的队员经裁判员许可离开比赛场地,除非他已在赛场地外。
•被替换的队员不必经中线离开场地。除非允许返场替换,否则他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如果被替换的队员拒绝离开比赛场地,则比赛继续。
替补队员遵循如下规定方可进入场地:
•在比赛停止时。
•从中线处。
•被替换的队员已离开比赛场地。
•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
当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替换程序即告完成。从此时起,替补队员成为场上队员、被替换的队员成为已替换下场的队员。
如果由替换上场的队员执行任一恢复比赛的程序,他必须先进入比赛场地。
如果在中场休息或在加时赛开始前进行队员替换,替换程序必须在比赛恢复前完成。
所有已替换下场的队员和替换队员,无论其是否上场参赛,裁判员均可对其行使职权。
4、更换守门员
任何场上队员都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
•互换位置前告知裁判员。
•在比赛停止时互换位置。
5、违规与处罚
如果一名被提名的替补队员在未被告知裁判员的情况下,取代被提名的上场队员开始比赛:
•裁判员允许该名替补队员继续比赛。
•不必对该名替补队员执行纪律处罚。
•原先被提名的上场队员视为被提名的替补队员。
•替补人数不做削减。
•裁判员向相关机构报告此事件。
如果一名场上队员未经裁判员允许与守门员互换位置,裁判员:
•允许比赛继续
•在随后比赛停止时警告这两名队员。
对于其他任何违反本章条文的情况:
•警告相关队员。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以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6、场上队员和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
上场队员被罚令出场:
•在球队名单提交前被罚令出场,不得以任何身份列入球队名单内。
•在提交球队名单后,比赛开始前被罚令出场,可由被提名的替补队员取代,替补队员名单不得增补,球队的替换人数不做削减。
•在比赛开始后被罚令出场,不得被替换。
被提名的替补队员在比赛开始前或比赛开始后被罚令出场,替补队员名单均不得增补。
7、比赛场内多出的人员
列入球队名单的教练员和其他官员(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除外)视为球队官员。除球队名单内的上场队员、替补队员以及球队官员外,其他任何人员视为场外因素。
如果球队官员、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或的被罚令出场的队员,以及场外因素进入比赛场地内,裁判员必须:
•当存在干扰比赛的情况才可停止比赛。
•当比赛停止时,责令无关人员离开比赛场地。
•采取相应的纪律措施。
如果比赛停止是由如下干扰造成:
•球队官员、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或被罚令出场的队员,则以直接任意球或球点球恢复比赛。
•场外因素,则以坠球恢复比赛。
如果球将要进门时,干扰因素没有阻止防守队员处理球,随后球进门,则进球有效(即使干扰因素与球发生接触),除非球进入对方球门。
8、在比赛场地外的队员
如果一名场上队员经裁判员允许离开比赛场地,随后未经裁判员许可重新进入比赛场地内,裁判员必须:
•停止比赛(如果该名队员未干扰比赛或出现可掌握有利的情况,不必立即停止比赛)。
•以未经允许进入比赛场地为由警告该名队员。
•责令该名队员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比赛必须: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以间接任意球恢复。
•若该名队员违反规则第十二章条文,则按相应程序恢复。
场上队员在正常比赛移动中越过边界线,不应视为违反规则。
9、比赛场地内多出人员时出现进球
如果裁判员在进球后,恢复比赛前意识到进球时比赛场地内有多出的人员:
①如果多出的人员是如下人员,裁判员必须判定进球无效:
•进球队一方的场上队员、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或被罚令出场的队员及球队官员。
•干扰了比赛的场外因素,除非进球符合本章第7条“比赛场地内多出的人员”的说明
以球门球、角球或坠球恢复比赛。
②如果多出的人员是如下人员,裁判员必须判定进球有效:
•被进球队一方的场上队员、替补队员、已替换下场或被罚令出场的队员及球队官员。
•没有干扰比赛的场外因素。
无论何种情况,裁判员必须则令多出的人员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裁判员在出现进球,且已经恢复比赛后意识到发生进球时比赛场地内有多出的人员,则不得取消进球。如果多出的人员仍在比赛场地内,裁判员必须:
•停止比赛。
•责令多出的人员离开比赛场地。
•以坠球或相应的任意球方式恢复比赛。
裁判员必须向相关机构报告此事件。
10、球队队长
球队队长并不享有特殊的身份或权力,但他对球队的行为需承担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