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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关于南京城市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重要股权转让的公示

2021-04-16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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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足球俱乐部、各有关方面:

  在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注册的南京城市足球俱乐部由于俱乐部自身发展需要,申请进行重要股权转让。

  经俱乐部申请,南京市足协初审同意,我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足球俱乐部转让规定》的要求,受理了南京城市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重要股权转让的事宜。

  南京城市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股东江苏枫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60%股权转让至南京鼎竹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转让后,南京鼎竹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占俱乐部60%股权,江苏枫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占俱乐部30%股权,南京东乐宇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占俱乐部1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赵志刚。

  现将以上变更在中国足协管辖范围内予以公示。

  本公示期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在公示期内,如有下列问题,可向中国足球协会竞赛部提出:

  一、该俱乐部股权转让是否与其他足球俱乐部存在关联关系或交叉管理。

  二、该俱乐部是否与中国足协注册的单位或个人存在尚未清理完毕的债权债务。

  三、其他重大异议。

  中国足协不受理足球行业外与南京城市足球俱乐部之间存在的其他债权债务争议。

  本公示期内,有关债权债务的争议进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请相关方向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公示期满,未有上述问题,或提出的问题已得到解决,中国足协将核准南京城市足球俱乐部重要股权转让的事宜。

  中国足球协会

  2021年4月15日

  (联系人:中国足球协会竞赛部 010-59291232 zhaochao@thecfa.cn)

(编辑:邱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