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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确定比赛结果

2017-08-23 15:39     中国足球协会

  1、进球得分

  当球的整体从球门柱之间及横梁下方越过球门线,且进球队未犯规或违规时,即为进球得分。

  如果裁判员在球的整体还未越过球门线时示意进球,则以坠球恢复比赛。

  2、获胜队

  进球数较多的队伍为获胜队。如果双方球队没有进球或进球数相等,则该场比赛为平局。

  当竞赛规程规定一场比赛出现平局,或主客场进球数相同时必须有一方取胜,仅允许采取如下方式决定获胜队:

  •客场进球规则。

  •加时赛。

  •球点球决胜。

  3、球点球决胜

  在比赛结束后执行球点球决胜程序,除非有其他规定,否则按竞赛规则相关内容执行。

  程序

  球点球决胜开始前

  •裁判员通过掷硬币决定球点球决胜使用的球门,除非有其它考虑(如场地条件、安全性等)。只有因为安全原因,或在球门、场地草皮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才可更换球点球决胜使用的球门。

  •裁判员再次掷硬币,猜中的一队决定先踢或后踢。

  •除替补队员替换受伤守门员的情况外,只有在比赛结束时在比赛场地内,或暂时离场(受伤、调整装备等)的场上队员有资格参加球点球决胜。

  •各队负责安排有资格的场上队员踢球点球的顺序,罚球队员顺序不必告知裁判员。

  •如果在比赛结束时、球点球决胜开始前或进行中,一队场上队员人数多于另一队,则必须削减队员人数与对方保持一致,且必须告知裁判员被排除的队员姓名及号码。被排除的队员不得参加球点球决胜(除下述情况外)。

  •在球点球决胜开始前或进行中,如果一队守门员无法继续比赛且该队替换名额还未用完,则守门员可由一名提名的替补队员,或为保持人数一致而被排除的场上队员替换,但其不得再次参加球点球决胜或踢球点球。

  踢球点球决胜进行中:

  •只有符合资格的场上队员和比赛官员可以留在比赛场地内。

  •除踢球点球的队员和两名守门员外,所有符合资格的场上队员必须留在中圈内。

  •踢球队员一方的守门员必须留在比赛场地内、在罚球区外球门线与罚球区线交汇的位置。

  •符合资格的场上队员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

  •当球停止移动、离开比赛场地,或因发生任何违反规则的情况而裁判员停止比赛时,即为本次踢球点球结束。

  •裁判员记录球点球决胜情况。

  双方球队各踢5轮球点球,并遵循如下规定:

  •双方球队轮流踢球。

  •在双方球队踢完5次球点球前,如果一队进球数已超过另一队罚满 5次可能的球数数,则不需继续执行球点球决胜程序。

  •在双方球队踢完5轮球点球后,如果进球数相同,则继续踢球,直到出现踢完相同次数时,一队比另一队多进一球的情况为止。

  •每次踢球由不同的场上队员执行,直至双方符合资格的队员均踢过一次后,同一名队员才可踢第二次。

  •在全部队员踢完之后接下来的踢球中都应遵从上述条款,但球队可以更换踢球队员顺序。

  •不得因一名场上队员离场而拖延球点球决胜。如果队员未及时返场踢球点球,则视为丧失本次踢球资格(射失)。

  球点球决胜阶段的队员替换与罚令出场:

  •场上队员、替补队员或已替换下场的队员均可以被警告或罚令出场。

  •被罚令出场的守门员必须由一名符合资格的场上队员替换。

  •除守门员外的其他无法继续参加球点球决胜的场上队员不可被替换。

  •如果一队场上队员人数少于7人,裁判员不必中止比赛。

(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