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其他比赛官员
2017-08-23 15:29 中国足球协会
可选派其他比赛官员(两名助理裁判员,一名第四官员,两名附加助理裁判员,以及候补助理裁判员)执法比赛。他们根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管理比赛,但最终决定必须由裁判员做出。
比赛官员在裁判员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如果出现不当的干涉或行为,裁判员可解除其职权,并向相关机构提交报告。
除候补助理裁判员外,当其他比赛官员的观察角度比裁判员更好时,需提示裁判员发生的犯规和违规情况,并就裁判员或其他比赛官员视线范围外发生的任何严重不当行为或其他事件,向有关机构提交报告。在完成报告前,必须与裁判员和其他比赛官员商议。
其他比赛官员协助裁判员检查比赛场地、比赛用球及队员装备(包括再次检查相关问题是否已被解决),以及记录比赛时间、进球、不正当行为等。
竞赛规程必须明确由谁替换不能开始或继续执法的比赛官员,以及任何相应产生的更替。尤其要明确,当裁判员不能继续执法时,是由第四官员、第一助理裁判员,还是第一附加助理裁判员替换。
1、助理裁判员
当出现如下情况时,给予示意:
•球的整体离开比赛场地时,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可被判罚越位。
•申请队员替换。
•在罚球点球时,守门员是否在球被踢出前离开球门线,以及球是否越过球门线。如果比赛选派附加助理裁判员,则助理裁判员的选位应在与罚球点齐平的位置上。
助理裁判员的协助也包括监管队员替换程序。
助理裁判员可进入比赛场地管理9.15米(10码)的距离。
2、第四官员
第四官员的协助包括:
•监督队员替换程序。
•检查场上队员/替补队员的装备。
•在裁判员示意/同意后让场上队员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监管用于更换使用的比赛用球。
•在各半场(包括加时赛)结束时,展示裁判员将要补足的最短补时时间
•将技术区域人员的不正当行为告知裁判员。
3、附加助理裁判员
附加助理裁判员需要示意:
•当球的整体越过球门线,包括进球得分时。
•哪一队踢角球或球门球。
•罚球点球时,守门员是否在球被提出前离开球门线,以及球是否越过球门线。
4、候补助理裁判员
候补助理裁判员的唯一任务是替换不能继续执法的助理裁判员或第四官员。
5、助理裁判员的信号
6、附加助理裁判员的信号